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ASFV)感染家猪和各种野猪(如非洲野猪、欧洲野猪等)而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该病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其特征是发病过程短,最急性和急性感染死亡率高达100%,临床表现为发热(达40℃~42℃),心跳加快,呼吸困难,部分病猪咳嗽,眼、鼻有浆液性或黏液性脓性分泌物,皮肤发绀,淋巴结、肾、胃肠黏膜明显出血,ASF临床症状与急性猪瘟症状相似,多需要实验室检测确诊。
一、非洲猪瘟的病原学
ASFV是非洲猪瘟科非洲猪瘟病毒属的唯一成员,是迄今发现的唯一DNA虫媒病毒,病毒粒子直径175~215纳米,呈二十面体对称,有囊膜。基因组为双股线状DNA,大小170~190 kb,病毒某些特性类似虹彩病毒科和痘病毒科。在猪体内,ASFV可在网状内皮细胞和单核-巨噬细胞中复制;可在钝缘蜱中增殖,并使其成为主要的传播媒介。在低温黑暗环境下,病毒可在血液中存活长达6年;在室温条件下,病毒可存活数周时间。通过将受感染的血液加热至55℃并保持30分钟,或者加热至60℃并保持10分钟,都可以破坏该病毒。此外,多种消毒剂都能够有效杀灭病毒。
非洲猪瘟目前总共发现有24个基因型,非洲大陆以外仅发现两个基因型——基因I型和II型,两个基因型都是从非洲大陆流出。目前在欧亚大陆广泛流行的是基因II型。2021年1月份,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报告在国内田间发现了基因I型弱毒株,经测序其基因序列与NH/P68(葡萄牙1968)毒株高度同源。
(图1 非洲猪瘟病毒粒子特征)
二、非洲猪瘟的流行病学
1. 流行病史
ASFV最早于1921年在非洲肯尼亚发现,至今约有100年的历史。ASF于上世纪60年代传入欧洲,上世纪70年代传入南美洲;2007年传入高加索地区和俄罗斯。2017年以来,俄罗斯远东地区发生数起ASFV疫情。2018年我国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现国内首例ASF疫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传入中国的ASFV为基因Ⅱ型,与格鲁吉亚、俄罗斯、波兰公布的毒株全基因组序列同源性为99.95%左右。2024年5月,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步志高研究员团队报道了“在猪中检测到高致死性基因型I和II重组非洲猪瘟病毒”的研究成果。在江苏、河南和内蒙采集的猪样本中分离出3株非洲猪瘟病毒基因I型和基因II型的重组体。新重组病毒中有来自高毒力基因II型病毒的10个不连续片段,其中包含一些决定毒力的基因。测序发现这些新出现的病毒的B646L基因和EP402R基因有43.5%来自于基因I型病毒,56.5%来自于基因II型病毒,即新病毒为两种基因型病毒的重组病毒。为了研究其致病性和传播性,研究团队使用江苏分离株开展了攻毒试验。结果表明,重组病毒JS/LG/21在猪中是高度致死和可传播的。研究团队进一步研究发现,来自基因型II ASFV的减毒活疫苗对重组病毒的攻击没有保护作用。这些自然发生的I型和II型ASFVs重组体有可能对全球养猪业构成挑战。
2. 传染源
携带ASFV的猪(家猪、野猪)和发病猪的分泌物及排泄物、感染的软蜱、污染的饲料和饮水(包括泔水、污染的肉制品等)、污染的物资(兽药、疫苗等)、污染的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的衣服靴子、注射工具、饲喂器械、清洁工具等)都可以成为传染源。国外存在狩猎野猪活动导致非洲猪瘟疫情的传播与扩散(图2)。
3. 传播途径
健康猪与患病猪或污染物直接接触是ASF最主要的传播途径;钝缘软蜱是ASFV的生物学传播媒介,被带有ASFV的蜱等媒介昆虫叮咬也可能导致感染非洲猪瘟。感染ASFV后,软蜱成为病毒的储存宿主,病毒能在其体内存活多年。软蜱还能将病毒传给后代,使ASFV在软蜱群体中持续循环传播(图2)。ASFV在流行地区有3种循环模式:1.家猪―家猪循环;2.家猪―软蜱―野猪循环;3.家猪―软蜱循环。这些模式使得ASFV在流行地区持续循环,导致疫情不断扩散。
ASFV经过口和上呼吸道系统进入猪体,在鼻咽部或是扁桃体发生感染,病毒迅速蔓延到下颌淋巴结,通过淋巴或血液遍布全身。可以在被感染猪只的血液、体液、内脏以及其它排泄物中检测到ASFV。康复猪在临床症状消失后仍能持续排毒1个月。产生抵抗力的猪成为ASFV储存库,导致病毒持续循环于流行地区。ASFV传入无病地区通常与以下情况有关:通过来自国际机场和港口的未煮熟的受感染猪制品或残羹喂猪;或者由于接触了受感染猪的污染物、胎儿、粪便或含毒组织;以及饲喂了受污染的饲料。
通常ASFV跨国境传入的途径主要有四类:一是生猪及其产品国际贸易和走私,二是国际旅客携带的猪肉及其产品,三是国际运输工具上的餐厨剩余物,四是野猪迁徙。例如,截止2018年11月23日,中国已查明疫源的68起家猪疫情,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生猪及其产品跨区域调运,占全部疫情约19%;二是餐厨剩余物喂猪,占全部疫情约34%;三是人员与车辆带毒传播,这是当前疫情扩散的最主要方式,占全部疫情约46%。
(图2 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
4. 易感动物
家猪和欧亚野猪对ASFV高度易感,没有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相比之下,非洲野猪(如疣猪、丛林猪、红河猪和巨林猪)感染后很少或不出现临床症状,但它们是病毒的储存宿主,可能携带病毒而不表现症状,在病毒传播中扮演重要角色。
三、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
1. 临床症状
非洲猪瘟的临床表现可分为最急性型、急性型、亚急性型、慢性型到无症状型。相关的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是高度可变的,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病毒毒力、猪的品种、接触途径、感染剂量和该地区的地方性状况等。
(1)最急性型:该病型是由高毒力的ASFV毒株感染引起,临床上,病猪可出现高烧(体温41℃~42℃)、食欲不振、不愿活动、张口呼吸和皮肤充血等症状,常在出现症状后1~4天突然死亡,且器官无明显病变。
(2)急性型:急性型是ASF最常见的形式,由高毒力或中等毒力毒株引起。病猪可出现发烧(体温40℃~42℃)、食欲不振、精神沉郁等症状,其它临床症状包括粘液性鼻涕、呕吐、腹痛、便秘或腹泻(最初呈粘液样的,后期可转变为血便),妊娠母猪发生流产,此外,发病猪还可能会出现小范围的皮肤坏死和皮下血肿。约90%~100%的发病猪会在7天内死亡,病猪死后可在嘴角和鼻孔周围观察到血色泡沫。有的病猪可见周身皮肤、鼻、耳朵和腿部发绀。
(图3 急性型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
(3)亚急性型:中等毒力毒株感染可引起亚急性型ASF,发病猪表现出与急性型相似的临床症状,症状与急性型相比较轻。
(4)慢性型:慢性型ASF是由低毒力毒株感染引起。临床上表现为生长迟缓、消瘦、跛行、呼吸道症状和流产等;慢性型发病猪的死亡率较低。
(图4 亚急性型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
(图5 慢性型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
2. 病理变化
(1)最急性型:常在出现症状后1~4天突然死亡,且器官无明显病变。
(2)急性型:除了皮肤红斑和紫绀外,急性型的发病猪还表现出特征性的脾脏肿大充血,可肿大至正常的5~6倍,边缘钝圆,质地易碎,呈紫黑色,可从一侧到另一侧占据整个腹腔。淋巴结的髓质中可见充血出血病变,呈大理石花纹样。肾皮质、肾盂、膀胱、心外膜和心内膜可见点状出血。
(图6 急性型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及病理变化)
(3)亚急性型:剖检后可见病猪出现腹水、心包积水、胆囊壁和胆管壁特征性水肿、肾脏周围区域(肾周)水肿;肾脏出血严重。。脾脏通常表现为充血性肿大、颜色暗红。下颌淋巴结、咽淋巴结、纵隔淋巴结、肠系膜淋巴结和腹股沟淋巴结充血出血、水肿且易碎,呈深红色。
(4)慢性型:病变特点表现为肺部局部肉芽肿,形成结节或肺脏肉样实变、纤维素性胸膜炎、干酪样肺炎和淋巴网状组织增生。也常见纤维素性心包炎和坏死性皮肤病变。扁桃体和舌上可见坏死。
(图7 慢性型非洲猪瘟的临床病理变化)
四、非洲猪瘟诊断技术
1. 临床诊断
非洲猪瘟与急性猪瘟的其它出血性疾病的症状和病变都很相似,它们的亚急性型和慢性型在临床病例中较难区分,因而需要经过实验室诊断才能鉴别。现场如果发现尸体解剖的猪只出现脾脏和淋巴结严重充血,形如血肿,则可怀疑为非洲猪瘟。
2. 实验室诊断
特别强调:若实验室诊断中涉及到ASFV的培养等实验操作,则必须在BSL-4实验室中进行。
ASF的实验室诊断方法中主要包括病原学方法和血清学方法。血清学诊断价值较低,因为大多数猪在抗体反应前(7~10天内)死亡;抗体检测只是用来监测仔猪猪群是否曾经感染的最佳工具,只有对于慢性型感染和康复猪群的回顾性诊断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在OIE推荐的诊断方法包括PCR和定量PCR,国内基本上以定量PCR为主。对于急性疾病的爆发,病毒检测(PCR)最有用。每种检测方法都有不同的性能,检测灵敏度和检测时间不一样,决定了使用范围和应用场景也不一样。根据不同试剂盒的性能,针对不同的使用目的,可以选择不同的方法(试剂盒)。
五、非洲猪瘟的防控
ASFV在我国已形成了一定污染面,传统的生产、流通、消费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疫情传播途径错综复杂,风险难以完全阻断,且目前尚无有效疫苗,以上因素共同决定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由于在世界范围内【除了越南NAVET-ASFVAC(ASFV-G-∆I177L)和AVAC ASF Live(ASFV-G-∆MGF)两种疫苗外,其安全性和效力还有待进一步评估】尚无公认安全、有效的ASF疫苗,但高温、消毒剂可以有效杀灭病毒,所以做好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是防控ASF的关键。
1. 严格控制人员、车辆和易感动物进入养殖场;进出养殖场及其生产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严格落实消毒等措施。
2. 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
3. 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
4. 定期对猪群及环境进行采样,抽检,密切监控猪群状态。
5. 积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病监测排查,一旦发现猪群中出现零星猪只高烧、死亡应高度警觉,立即隔绝猪群、限制猪群移动,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