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十项举措,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供给安全、产销协调、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十项举措为:
一是按照自愿申请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二是压实生猪稳产保供属地责任,将能繁母猪保有量等目标任务分解下达;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实施以生猪养殖量为重要分配因素的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机制,支持生猪生产;
四是稳定金融信贷支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猪产业发展,推进生猪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五是持续优化环保服务,依法依规划定畜禽禁养区,保障养猪场户合法权益;
六是以能繁母猪存栏数量为主要调控指标,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
七是强化监测预警和猪肉储备调节,促进猪肉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
八是加强生猪疫病防控;
九是推进生猪生产绿色发展,科学合理确定生猪养殖规模,引导扶持养猪场(户)应用新型适用装备、技术和产品,推广农牧循环、种养结合生产模式;
十是加快生猪产业链建设,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生猪屠宰转型升级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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