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的设计与建筑必须符合养猪的生产工艺流程,按工艺流程来设计与建造各种专门猪舍。我国因地域辽阔,南北温差较大,因此建造猪舍要因地制宜,黄河以南地区应以防潮、隔热、防暑降温为核心,黄河以北以防寒保温、防潮除湿为重点。
一、场址选择
猪场场址应考虑当地具体情况,根据猪场性质、规模和任务,选择地势高燥、平坦、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及排污方便,无污染,电源和交通方便的地方,达到冬暖夏凉、干净、干燥。
猪场应远离铁路、公路、河道、城镇、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特别应远离其他养猪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牲畜交易场所、垃圾和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区等1000米以上,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
二、场地规划与布局
猪场布局应根据有利于防疫,方便饲养管理,控制场区小气候,节约用地的原则,考虑当地气候、风向、地形、地势等,要求生产区、生产管理区、生活区和隔离区、饲料加工区、消毒间等应严格分开。
生产区要建在地势较高,离生活区、生产管理区100米以外的上风处,生产区大门应在生产区下风头,生产区不同猪群也应相距一定距离,各栋猪舍也应保持一定距离。
三、建筑设计与建筑要求
猪场设计与建筑应符合工厂化生产工艺流程。按照工厂化养猪的不同阶段来设计建筑种猪舍、产仔舍、保育舍和育肥舍。产仔舍、保育舍应以小单元设计为最好,每单元设置10-14个产床或保育床。这样有利于全进全出和消毒,并且具有较好的通风和保温功能。
四、预留配套设施的空间及需要量
流水或生产工艺是否畅通,关键在于各专门猪舍和设备是否充足,以及均匀配种。在设计时应根据设计规模,准确计算出各种专门猪舍及栏位的需要量。在计算标准需要量时,应根据工艺参数和具体情况确定有关数据:
1、公猪舍:公猪一般应单独饲喂,按照1:25的公母比例,公猪的数量应为基础母猪数量的4%。每个公猪栏的面积应不少于8—12平方米。
2、后备母猪舍:工厂化养猪每年正常淘汰母猪数量为30%,,因此每年应有约30%的后备母猪补充。现阶段后备母猪的饲养多以小群饲养为主(每栏4头),但由于后备母猪占栏时间较短(2-3月),因此有些猪场在设计时没有单独设计后备猪舍,而只将少量的母猪设计在种公猪舍,一方面节省建筑面积,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刺激后备母猪尽快发情的作用。
3、怀孕舍:怀孕母猪舍有多种。农户养猪不分妊娠与分娩,一猪一栏;集体养猪和中小规模猪场,多为2-3头母猪占用一个栏;规模化猪场多采用大小栏结合(群养单饲),少数猪场采用个体定位栏饲养,即1头母猪一个定位栏(限位栏)。定位栏的设计一般长210厘米,宽60-65厘米,高90厘米。
4、产仔舍(床):农户养猪产仔舍一猪一舍(妊娠产仔舍)。工厂化养猪应设计产仔床,产仔床的数量应为基础母猪的25%。
5、保育床:工厂化养猪仔猪断奶后进入保育床,保育至25-27公斤时进入育肥阶段。保育床规模为长2米,宽1.6-1.7米,高60-70厘米,可饲养断奶仔猪10-12头(35-70日龄)。按流水线生产设计保育床的数量为基础母猪的25%—28%。
6、育肥猪舍:仔猪65-70日龄进入育肥舍,经过大约100天的饲养直到出栏。育肥猪舍的需要量是按每头肥猪占用0.8-1平方米,按每年周转三次计算,因此育肥猪舍的面积为年出栏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平方米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