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的有害鼠类
1、褐家鼠:
成年褐家鼠体躯长19-30厘米,尾长13-32厘米,体重可达500克。鼠嘴相对尖圆,背部体毛呈灰色、灰褐色或褐色。尾毛稀疏,耳短而厚。分布于世界各地人类居住的地方,主要栖居于下水道、 畜禽圈舍、地窖、动物园、停车场、屠宰场、垃圾站、食品加工厂、 农作物仓库、办公室和住宅区中,很少出现在自然区中(但无人类聚集的岛屿上会有褐家鼠出现)。
褐家鼠具有群居性,群内有明显的等级之分,同群鼠通过气味判断本群鼠,对外来鼠具有很强的攻击 性。属夜行动物,并且不会出现在无隐蔽处的空场,通常顺着墙边和熟悉的区域活动。如遇危险,褐家鼠会进行攻击、啃咬,跳跃可达1.5米,并且善于游水和攀爬。褐家鼠属杂食性动物,喜食植物类食物,也会啃食尸体,少数还会猎捕仔鸭或雏鸡为食。
褐家鼠繁殖力很强,一只母鼠可年产6窝,每窝平均8只幼鼠,幼鼠2月龄即可达到性成熟,即1个小型鼠群很快即可成为大型鼠群。野鼠寿命通常不超过1年,但如栖息处条件充分,寿命可达3年。
2、黑鼠:
体躯比褐家鼠小,且细长。因不属于同类鼠,因而不会与褐家 鼠杂交。体长16-24厘米,体重150-250克,与褐家鼠不同的是:尾长大于体长;嘴尖;耳大而薄。在德国出现的黑鼠体色不一,黑色、 灰色和灰褐色均有。
在德国其群体数量明显比褐家鼠小。喜温环境,栖息于农场建筑上层或陈旧建筑吊顶层中,群居群体大。善于攀爬和游水。昼伏夜出,见于建筑物里面或周边,但绝不会栖息于下水道中。黑鼠属杂食性动物,但更喜食农作物、种粒、水果和蔬菜。
黑鼠繁殖力很强,一只母鼠可年产6窝(妊娠期21-23天),每窝6-12只幼鼠,幼鼠3月龄即可达到性成熟。野鼠寿命通常不超过1年,但如栖息处条件充分,寿命可达3年。黑鼠不易通过诱食进行诱捕,对导致血液凝固而死亡的诱食具有一定的抵抗性,因而与褐家鼠相比, 清除黑鼠难度大,需要更多时间。
3、小家鼠:
体长7-11厘米,尾长7-10厘米,体重10-30克。更倾向栖息于人类居住区和农耕区,尤其是农作物和食品存储处,在接近这些区域的地方或直接在这些地方建窝繁殖,常出现在人工建筑周边,但和黑鼠类似,不会栖息在下水道中。
喜欢穿 梭在老旧建筑的夹层中,以便到达建筑高层。新建筑中因装饰装潢造成的缝隙、夹隔处等都是小家鼠的栖息点。小家鼠属杂食性动物,但更喜食如农作物、燕麦、坚果和苹果等水果。
年产窝数和窝产仔鼠数根据季节和环境的不同而变化,年平均产4-8 窝,每窝4-8只幼鼠,妊娠期20-23天,幼鼠约2个月即可性成熟,繁殖力与褐家鼠相似。野鼠寿命不足1 年。
在德国小家鼠是继褐家鼠之后在人类居住区最常见的啮齿类动物。
二、啮齿类动物造成的危害
在畜牧业养殖场常见啮齿动物出现在饲料仓库和有饲料残渣的地方。除了由此造成饲料损失外,这些 动物还会携带病菌造成疫病的传播。尤其针对目前国内非洲猪瘟疫情,啮齿类动物是非洲猪瘟病毒传播的极大风险隐患,必须做好防鼠害措施。
啮齿类动物通常会储存食物,除了通过啃咬饲料和饲料外包装造成疫病传染外,其没有清理的粪便和尿液也会导致疫病传染。另外,由于啮齿类动物啃咬电缆还会导致技术设施的损坏和火灾。
除传播非洲猪瘟等病毒外,大约有100种疾病可以通过啮齿类动物传播给人类,导致以下主要的人畜共患病:
病毒性猪瘟(KSP-ASP 病毒)
旋毛虫病(由旋毛虫病毒造成)
沙门氏菌病(由肠道菌导致)
韦尔病(传染性黄疸)
由沙门氏菌引起的斑疹伤寒和副伤寒
阿米巴痢疾(原生动物)
肝炎(包括各种病毒、沙门氏菌)
弓形体病(寄生虫弓形虫)
狂犬病(由狂犬病病毒引起)
鼠热/钩端螺旋体病(由细菌引起)
结核病(分枝杆菌)
寄生虫感染病(蜱、跳蚤、绦虫)
汉坦病毒感染(田鼠、褐家鼠)
1、官方规定
在德国针对鼠害的防治政府出台了大量的法规,其中《猪场防疫法规》和《猪沙门氏菌控制法规》中 均严格规定了鼠害的防治。
鼠害的防治特别是针对现有的具有传播性和严重危害性的病毒性疾病。啮齿类动物通过其排泄物,如粪便、尿液和唾液(经啃食未清洁过的饲料)传播疫病。其中含有的病菌和病毒通过与皮肤、黏膜或呼吸 道接触导致牲畜和人类感染。实例证明,啮齿类动物多数只是病原体的携带者,是媒介或传播途径,它们 自身较少受到疾病侵扰。同是体外寄生虫,球虫和偏虱也会通过啮齿类动物传播给人类或动物,比如由病 菌、病毒和螺旋体症致病菌引发(建议使用德国 Menno 专利猪只清洗剂和消毒剂,以便确保预防和杀死 这些寄生虫、病菌和病毒)。
防鼠灭鼠也需要使用灭鼠剂和药物,以防疫病传播。在德国灭鼠剂的使用必须遵循欧盟使用规范以及 严格的德国使用法规,研发生产灭鼠剂产品必须具有许可证,但含有血液凝固抑制活性物的灭鼠类试剂会 造成巨大的环境风险,同时具有病毒、病菌的耐药性风险,因此也会对其他非鼠类动物造成直接或间接的 中毒风险。由于在灭鼠剂产品中含有高毒性物质,这对误食中毒的啮齿类动物或直接吞食灭鼠剂的鸟类或 其他动物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此外此类产品被视为具有持久污染性(在环境中很难降解消除)、生物累积性(蓄积在生物体内,因 而也保留在食物链中)的有毒物质(即 PBT 物质)。特别是二代香豆素衍生物,它们很可能具有高持久污 染性和高积聚性,必须避免此类物质出现在自然环境中。截止目前已经出现过多次针对鼠类药物的抗药性 案例,因此在行业中此类产品的有效性被一再提出质疑。
对此,德国联邦环保部针对降低含有血液凝固抑制活性物的灭鼠剂类产品对环境的危害和避免抗药性 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措施,其核心是限制这类产品的使用。2017年调整的《危险品使用规定》和2016年第九次调整的《CLP 法案》(针对同类产品定级、标识、包装和化学物质混合研发)对此类产品的规范使用 起到了重大意义。自2018年3月起,大部分含有血液凝固抑制活性物的灭鼠剂被认定为可再生有毒物。随着法规的执行,只有通过专业培训并持有资格证书(动物保护和植物种植资格证以及危险品使用资格证)的人员和企业才允许使用第二代含有血液凝固抑制活性物的灭鼠剂类产品,其中包括畜牧业企业,而且这些企业只允许针对本场需求进行防鼠灭鼠处理。针对控制啮齿类动物的官方规定还包括以下两点:
第一代抗凝血剂(有效成分:华法林、杀鼠灵或氯鼠酮)允许在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在建筑 物和建筑物周边使用,但在公共区域或空场区以及下水道中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使用;
第二代抗凝血剂(有效成分:塔龙、溴敌隆、氟鼠灵等)只允许已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资格证 书的专业企业或个人使用(如养殖场和生产厂家)。
2、防鼠措施
啮齿类动物如鼠类如何进入养殖场的?它们可以通过很多漏口进入场区,也可以混入收割作物被带入 场区。啮齿类动物的嗅觉灵敏,任何食物源均可吸引它们,如场中的饲料库或有饲料残余的区域。它们通 常栖息在场区中很难看到的角落、固体粪堆旁、水流处附近或杂草区。为预防鼠害,避免防疫安全隐患,必须严格贯彻落实防鼠监控和处理措施。每天的巡查工作必不可少, 确保没有隐患,如检查是否出现鼠类粪便(褐家鼠粪便呈椭圆状,长度 1-3 厘米;黑鼠粪便呈香蕉状,1-2厘米;小家鼠粪便呈长条形,相对较小,3-8 毫米),或测试物上是否出现啃咬痕迹,或是否有啮齿类动 物为抢夺区域留下的排泄物散发出的类似霉味的氨气气味或其尿液的氨气味。啮齿类动物会通过特殊的体 腺在经过的区域留下异味。带残余饲料的固体粪堆是驱使其前往的圣地,在固体粪堆旁地面上出现的小洞 既是其筑巢的痕迹。
必须制定养殖场的防鼠灭鼠计划,严格落实,并且进行准确记录,包括记录诱饵的数量和使用效果。此计划要每月更新一次,而且更换诱饵后,清除已灭杀的鼠类时都要仔细登记,以便能够长期掌握场内鼠 害的变化,并且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有效地调整措施。即使场区中看不到鼠类出现,也要持续落实相关 措施,以达到预防效果!
防鼠措施如下:
用有效的建筑材料(如金属丝网、石棉瓦、金属板材等)密封场区,阻断鼠类侵入场区的途径(下 水道、门、窗、漏水槽、空洞、墙壁和舍顶缝隙、陈旧建筑的夹层等); 通风口和窗口要用金属网封隔,网眼大小不超过 18 毫米;
门要能够封闭,漏缝处要用橡胶条封闭或用尼龙条缝实(即使门缝平均只有 2 厘米宽,褐家鼠也 能钻入);
下水道是褐家鼠侵入养殖场的必经之途,因而必须很好的封口,增加隔网,并且立刻修复任何管 道的损坏处,因为鼠类具备非常好的游水能力,会通过损坏处侵入场区;
饲料残渣不能在厕所冲除。场区内的厕所要设置回水隔板,可以有效防止鼠类通过厕所的排水道 侵入场区;
要封闭农作物储存库和饲料库,料塔要封口,饲料袋要扎紧,自动投料系统的投料量不能超标, 散落在料槽外的余料要随时清除,并且不能随意堆放残料,要清除出场,并避免鼠类因残料而接近场区; 要确保供水系统没有滴漏现象,以避免鼠类等啮齿类动物因借用作为水源而聚拢栖息;
场区内要清除杂草和废弃物,尤其是圈舍周围的空场,防止啮齿类动物作为栖息处建窝繁殖,避 免场区内出现随意堆放的固体粪污,要采取科学有效和专业的固体粪污处理措施,同时防止鼠类隐患;
动物尸体在拉运清除前要集中放置于密封防鼠的处理箱/站中。原则上,褐家鼠、黑鼠和小家鼠会栖息和出现在食物源和适于建窝处,因而,只要这些生存条件从一 开始即可通过有效的防鼠措施完全摈除,即可长期确保鼠害的出现,确保养殖场的防疫安全。
3、灭鼠措施
养殖场一旦确定存在鼠害,必须首先找到鼠洞及鼠窜通道,鼠群栖息地必须及时清除(参考上文“防 鼠措施”)。定期检查监测可以避免因鼠害而造成的高昂损失。如遇个别鼠类出现,可采用捕鼠器捕捉消 除。捕鼠器的优势显而易见,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可避免产生鼠药的抗药性。如场区内出现大量鼠 类,则必须投入使用强力有效的灭鼠剂,在密闭干燥的区域和室内及室外投入使用。当养殖场采取了所有的预防措施后,鼠群仍在快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或委托专业的灭鼠团队或人员(在德国必须 是经工商总会认证的,并达到 ISO EN 17024 标准的机构)。
灭鼠产品和灭鼠方式:
捕鼠器:抓活鼠或击打杀鼠
喷雾
电击或捕杀
上述方式欠缺一定的有效性,而且电击法成本过高。灭鼠剂类产品有多种形状、形态和颜色,如可混于谷物、颗粒料、糊状、薄片、蜡块、条形,以及泡 沫状等。相关生产企业的信息和产品信息可以通过关键词“灭鼠剂”在互联网上搜寻到。市场上目前尚未 出现与灭鼠剂效果相同的有效替代品。在此类替代品问世前,现有的灭鼠剂类产品只是拥有暂时性的生产 和使用许可。
灭鼠剂的处理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包装上的说明,以避免对儿童、其他人和宠物造成危害。养殖场要 确保在固定地点投放诱饵,并且投饵处要能够与外界隔离。为防止诱饵被鼠类拖拽到其它地方对环境造成破坏,必须固定诱饵。另外,如使用泡沫式灭鼠剂,还要防止除了鼠类外,其它活物不能与其接触。在投放诱饵和使用灭鼠剂时应当穿戴相应的防护服,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每种产品的使用手册中都注明了安全注意事项,要遵照执行。此外,一定要进行安全数据记录,因为这项措施在遇突发事件 时会有很大帮助。
养殖场在落实鼠害防治计划时,也必须对灭鼠剂的使用进行书面记录。如此以来,不仅可以确保安全 使用,而且可以对防鼠灭鼠工作进行一目了然的有效统筹。
切记,受灭鼠剂毒杀后的鼠类也必须作为病死畜及时妥善处理。总的来说,只有死鼠才不会给企业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