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歼灭战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非洲猪瘟防控答记者问
2018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近日,记者就农业农村部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
问:您认为,这次会议召开对非洲猪瘟防控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在多个省份点状散发,全国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多次作出批示并两次主持召开国务院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防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农业农村部关于非洲猪瘟防控的全面汇报,统筹疫病防控和生产供应,从强化措施落实、完善联防联控、加强科研攻关、逐级压实责任等多方面多层次对下一阶段防控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部署。
这次会议是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关键会议,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联合了各方力量,坚定了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歼灭战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乃至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问:当前我国非洲猪瘟疫情形势如何?全球疫情是个什么形势?
答:8月3日,辽宁沈阳发现首例疫情。截至10月9日,全国共发生29起疫情,涉及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等8个省(区)的18个市(盟)。其中,安徽8起,辽宁8起,内蒙古4起,河南、江苏、黑龙江、吉林各2起,浙江1起。引发疫情的病毒特征性基因序列与东欧和俄罗斯近期流行的毒株同源性极高。目前,所有疫情均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发生二次扩散。
非洲猪瘟1921年在肯尼亚首次发现,全球共有37个国家和地区报告发生非洲猪瘟。目前主要在非洲和欧洲流行,近年来逐步传播至俄罗斯远东地区。今年以来,疫情已在俄罗斯、罗马尼亚等多个国家暴发流行。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2018年除我国外,有13个国家报告发生3800多起疫情。该病在东欧和我周边国家长期流行、不断扩散蔓延,这些国家与我国国际贸易和人员交流频繁,境外疫情传入我国的风险依然很大。
问:农业农村部已经做了哪些工作防控非洲猪瘟?
答:农业农村部始终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在首例疫情发生前,已在境外疫情追踪、境内风险监测、防控技术研发、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做了准备工作。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将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第一时间发布非洲猪瘟Ⅱ级预警,并根据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升级防控措施。
一是迅速果断处置疫情。及时派出专家组,指导当地严格落实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二是加强防控工作部署和督导。多次召开视频会议和专题会议,在安徽组织召开现场会,研究布置防控措施。农业农村部部领导带队对8个疫情省份开展实地督导,致电重点省份政府领导,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督导组,对各地开展督导。其中,6个督导组已完成对13个省份督导,10月底前完成对其他省份督导。
三是强化监测排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监测排查,要求各地做到养殖、交易、屠宰环节排查工作全覆盖,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抽样监测全覆盖,高风险区生猪养殖场抽样监测全覆盖。在监测排查中,及时发现并处置了11起疫情。
四是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先后派出流行病学专家70余人次,会同相关省份成立部省联合工作组,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围绕可疑线索开展疫情溯源。
五是强化生猪调运和泔水喂猪监管。禁止发生疫情省份和相邻省份生猪跨省外调,关闭省内生猪交易市场,对生猪产品调运实施差异化管理。禁止疫情省份和周边省份使用泔水喂猪,禁止其他省份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喂猪。
六是加强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发布疫情信息,同步向有关部门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通报有关情况。
七是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会商,制定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工作方案,细化各部门任务分工,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八是保障生猪生产供应。密切关注和动态分析生猪市场行情,指导各地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产销衔接。
问:各有关部门和全国各地围绕非洲猪瘟防控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入位开展工作,及时印发通知,对本系统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海关严格禁止从疫区进口生猪及其产品,加强从非疫区进口生猪及其产品查验和检疫,全力保障供港澳生猪安全稳定供应,8月份共查证走私猪肉产品4.92吨,从旅客携带、境外邮寄、跨境电商和进境运输工具截获疫区猪肉制品1254批次、1762公斤。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专家会商,强化野外巡护、监测预警,加强对人工繁育野猪养殖场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病种范围,并提高了补助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疫情处置。宣传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了对经铁路口岸和港口进口生猪及其产品的入境运输工具的监督,强化省际间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也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了防控合力。全国各地也迅速行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发生疫情省份和相邻省份均已成立省级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应急指挥机构,部分其他省份也主动成立了应急指挥机构,集中统一领导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全面安排防控工作。各地均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其中大部分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召开了防控视频会议,其中有8个省份还将视频会议覆盖到了乡镇。27个省份省级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防控措施。29个省份印发文件细化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落实关键防控措施。各地继续全面开展排查,多起疫情都是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进一步强化生猪跨区域调运的监管,严格运输车辆查验和消毒。28个省份已明确餐厨剩余物监管部门和职责,并采取了相应全链条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22个省份派出由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开展督导,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各地结合实际,密切部门和区域协作,合力做好防控工作。如广东制定了供港澳生猪及其产品调运应急方案。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等5省(市)召开联防协作会,建立合作机制。湖南与江西、湖北等省建立了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问:农业农村部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答: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措施落实。指导督促地方坚决果断处置疫情。继续组织部省联合专家组和流行病学调查队,强化技术指导和溯源追踪。切实落实生猪移动监管要求,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运输车辆监管,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继续实施全国范围排查,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并组织各地做好专项监测。在第一轮督导基础上,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由相关部委负责同志带队,对各地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二是强化联防联控。继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防控协作,形成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防控格局。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好进口、运输打击走私、市场流通、野外巡查等关键环节监管责任,针对边境地区、入境口岸、交通枢纽周边以及中欧班列沿线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强疫情传入途径的溯源调查,严防死守,切实阻断传入途径。
三是强化供给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基础产能、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正常市场流通,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结合防控形势变化,研究细化完善生猪调运监管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强化产销对接,确保今后一段时间肉品市场供应,保障供港澳和京津沪等大城市猪肉供给。
四是强化科研攻关。结合当前防控实际,进一步优化实验室检测方法,提高早期检测敏感性和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坚持立足长远,聚焦非洲猪瘟疫苗研发和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协调有关部门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设立科研专项,加大科研投入和攻关力度。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