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在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阿巴嘎旗 查干淖尔渔场发生了一起“生猪强行扑杀”事件。
鑫昊合作社负责人郭先生的猪场被全盘清理,上百头活猪被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强行扑杀。在扑杀过程中,郭先生及其妻子被强行控制在执法人员的车内,前后历经4个小时。随后遭扑杀生猪被全部拉走,却没有得到分文补偿。
在这起事件中有三处疑问:
第一、按照阿巴嘎旗颁布的疫区封锁令,别力古台镇汉贝社区被定为了非洲猪瘟疫点,其外延3公里为疫区,外延10公里为威胁区,在这些区域内猪场的生猪将被依法扑杀,并且猪场将受到严格封锁。
然而郭先生的猪场距离疫点(别力古台镇汉贝社区)的直线距离达到了50多公里,为何会被当地政府强行扑杀?
第二、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行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被纳入扑杀范围的生猪将按照1200元/头的标准,补偿猪农损失。
那么即便郭先生的猪场被纳入了扑杀范围(据郭先生讲述其猪场内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的案例),也应该有相应的损失补偿。为何相关补偿却未到位?
第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无不当行为?为何要限制郭先生及其妻子的人身自由?
郭先生的猪场已然空空如也,相关损失又有谁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