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负责人表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省财政安排1.2亿元资金,在44个县区试点推广商品有机肥60万吨。
近日,无为市拉开了商品有机肥推广的大幕。今年该市将推广商品有机肥1.4万吨,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使用商品有机肥进行补贴。“通过开展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推进种植业与养殖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无为市土肥站站长邢建国告诉笔者,根据不同农作物确定亩有机肥施用量,大田作物(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每亩100至200公斤、经济作物(果、蔬、茶)每亩200至300公斤,最高不超过500公斤,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为每吨200元,补贴方式为先实施后补助。
谁来供肥?邢建国说,供肥企业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是在无为市内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年生产商品有机肥能力达到3000吨以上;二是取得省农业农村厅肥料登记证;三是所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必须以无为市及周边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四是每批次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必须经行业部门检测,检测质量须达到规定标准。“经过遴选和公示,无为市确定安徽惠禾壮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为商品有机肥供肥主体。”
根据当地市场销售的商品有机肥行情,该市暂定商品有机肥协议价为每吨700元。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到指定供肥企业,自提商品有机肥,每吨价格(扣除补贴)按照500元结算;项目供肥企业配送商品有机肥到使用者指定地点的,每吨价格(扣除补贴)按照550元结算。
笔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今年我省以鼓励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和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为重点,开展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试点,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据悉,我省是继浙江、江苏、北京之后对商品有机肥推广进行补贴的省份。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负责人表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省财政安排1.2亿元资金,在44个县区试点推广商品有机肥60万吨,对种植粮经作物和蔬菜等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指定商品有机肥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给予补贴,在购买时直接支付市场价扣除补贴后费用。供肥企业凭粪污购销协议、有机肥销售协议等凭据,按规定程序,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省以上财政按每吨补贴200元标准测算,各项目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套资金,并制定具体补贴标准。
鼓励有机肥企业消纳本区域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和秸秆资源,项目县区要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力支持畜禽粪污收集、存贮、运输、处理全产业链建设,优先保障合理半径范围内有机肥生产企业畜禽粪污原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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