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和《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加紧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函》(川动监函[2020]13号)工作要求,清溪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于2020年7月24日前按照要求进行关停。
1、清溪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停止生猪屠宰场的生猪屠宰工作,停止生猪屠宰场的屠宰检疫,为保证市场供应,及时与渠县三合食品有限公司或其他有资质的生猪屠宰企业联系,确保市场供应。
2、清溪场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官方兽医在当地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市场监管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证上市猪肉证章齐全,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