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河南南阳新野县某企业以建设养猪场工程为理由,占用该新野县三个镇约1600亩基本农田,这样的规模已经突破农田保护的红线。据了解,像这样的工程是该企业在南阳启动的“百场千万”工程之一,该企业计划今年在南阳13个县建设84个养猪场,计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1.5万亩。
新野县地处南阳盆地南部,是我国650个小麦种植基地县和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小麦年产量一直稳定在40万吨左右。根据新野县政府官网,新野县的这三个养猪场今年四月份完成了环评公示。公示中,《新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上可以看到,这三个养猪场都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这三个占地总面积超过1600亩的养猪场建在基本农田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去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发文明确,原则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在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以内。
在南阳市正在建设的养猪场远不止新野县这三个,一份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论证的文件显示,南阳市和牧原集团正在推进“百场千万”工程,今年计划在南阳13个县建84个养猪场,84个项目总占地超过4.5万亩,其中有55个养猪场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计划占用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
南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书延称,在84个养猪场捆绑打包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基本符合政策要求。“我们总的不突破国家这个政策要求,市发改委统一立个项,统一搞设施农用地备案,符合国家政策。那么具体到一个县,它会占用基本农田,也可能会超过省里说这个线,但我们全市是打了一个大包,我们总的不超过30%。”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副处长刘卫国也认为,捆绑打包符合文件规定。“你要是说它这1.5万亩确实不算个小数,但是它的基数也大,就是说基本上控制在了30%左右,基数大,猛一看这个数不小,但还是基本上符合文件规定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并不认可这种“打包”的做法。“不同的地方在建立这样的一个养猪场的时候,它的占地相互是分割开来的。在这种情形之下,原则上来说,我认为把它认定为都是一个单独的项目。现在把它打包作为一个整体的项目,存在规避法律和规定政策的一些用意在里面。”
央广网认为,既要保证人民群众“锅里有肉”,又要保证“碗里有粮”。耕地是中国人的饭碗所在,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耕地红线不能破,基本农田更不能动。早在2008年,国家就在基本农田前面加上了“永久”二字,表述为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国家保护基本农田的坚定决心。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事关“米袋子”和“菜篮子”的两件大事摆在面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该怎么平衡,需要地方政府拿出科学的办法,管理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