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冲天的养猪场遭到附近村民或者居民的投诉,这样的新闻可谓屡见不鲜,最终的结果也大多是猪场环保不达标而被勒令进行整改。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我们国家对畜禽养殖污染监督检查一向很严格!
但今日这则养猪环保的新闻则不同以往,猪场成了最委屈的一方,这是怎么回事呢?
村民自建房旁不到三十米建了养猪场?
帮帮团报道,长期不住在老家的福州刘大姐反映,她的几个兄弟姐妹在平潭的房子现在住不了人了,在村民自建房旁边不到三十米,建了养猪场!
据了解,这三栋房子位于平潭芦洋乡芦北村16、17、18号,虽然养猪场目前还没有投入使用,但后期建设完毕之后肯定是对村民生活有影响的,也的确是有相关规定说明猪场是必须距离生活区500米……
村里的相关负责人说,扩建养猪场离整个村庄都近,整个第三自然村基本上就是几个老人在那边住。
养猪场:该做的都做了,很无奈
养猪场负责人说,我们在扩建之前已经征集了周边村民的意见,也已对周围居民进行了补偿。但是投诉我们的这户人家是长期不住在村里的,除了这一家,其他村民都是同意猪场扩建的,并且我们的养猪场扩建也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
平潭县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说,在养猪场的扩建选址是符合实验区相关政策,并且已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就目前来看,刘大姐一家现在回来是为了补偿价格的商议,如果是一般的情况补了也就补了,但是刘大姐的情况比较特殊,既不住在这里,房屋的使用权又存疑……
原来,平原榕岚生态农牧公司养猪场还未扩建时,建设养猪场的地块是刘大姐他们承包的,刘大姐一家开始是把土地租给了这家农牧公司,到了2018年的时候直接将土地使用权的全部年限以及股份都卖给了养猪场。
因此养猪场的工作人员认为,当初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也包含了芦北村16、17、18号的这三栋房子,所以根本不存在离居民区太近的说法,怎么现在又这样来找我们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