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举行公开宣判大会。
昨日上午,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海颜、陈木忠贩卖、制造毒品案进行终审宣判。罪犯陈海颜、陈木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陈某铈(在逃)与陈海颜等人,决定租用梁某泉(另案处理)养猪场的一块空地用于制造毒品,让梁某泉找人在空地搭建了制毒用的板房。2015年9月11日毒品制造成功。次日凌晨,“炮哥”(在逃)、蔡炳晓等人驾车将制造好的毒品从罗定市运往深圳,并由“炮哥”将毒品送至陈木忠的住处伺机贩卖。当日8时许,“炮哥”将毒品运到了陈木忠的住处楼下,随后陈海颜也驾驶摩托车到达了陈木忠住处楼下。后陈木忠从住处出来,驾车前往陆丰市甲子镇,向陈海颜联系好的买家拿购买冰毒的订金80万元。
2015年9月16日,侦查人员在深圳市横岗街道抓获陈木忠、陈海颜等人,并在陈木忠住处搜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65包,共重258326.2克(经鉴定,甲基苯丙胺含量为69.5g/100g),同时缴获现金人民币108万元。蔡炳晓于同日在广州被抓获。
2015年7月,林某、刘某定、金某准、金某雄(均另案处理)等人准备制毒,联系陈海颜购买制毒原料麻黄素。9月16日5时许,民警在该制毒窝点当场抓获正在制毒的金某准、金某雄、林某等人,并现场缴获疑似毒品513.25千克、可疑固体粉末264.1千克、可疑液体59.95千克等物品,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