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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猪骨头市场,陆川一恶势力集团6人获刑

玉林晚报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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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陆川县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通过威胁恐吓、暴力打砸、殴打拦截等手段,对到陆川城区九洲、万丈、银兴等菜市场收购猪排骨、猪筒骨的商贩,实施敲诈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日前,由玉林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成金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首犯何成金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他5名犯罪集团成员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3年4个月至5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5万元不等。
 
猪骨头
  
  2013年10月至2019年1月间,何成金先后纠集何福振、陈明、莫吉林、卢纪燊、钟子良等人,通过威胁恐吓、暴力打砸、殴打拦截等手段,对到陆川城区九洲、万丈、银兴等菜市场收购猪排骨、猪筒骨的商贩,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
  
  陆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起诉意见,认定以何成金为首的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迫使他人交付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该犯罪集团又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何成金等人团伙作案,主要成员相对固定,多人多次在行业内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认定何成金等6人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何成金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何福振在犯罪集团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陈明、莫吉林、卢纪燊、钟子良在犯罪集团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宣判后,6名被告人当场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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