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工作,把猪瘟疫情“拒之门外”,根据兰坪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凤凰山派出所高度重视。与相关部门在检查站开展24小时不间断查控工作,于6月23日查获一起违规调运生猪案件。
案件回顾
2019年6月23日22时许,张某某开着自己号牌为云Q.07778的大型自卸货车,从云龙县进入兰坪县境内,途径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箐门”综合执法检查站时,张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和工作人员检查,强行“冲卡”。民警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驱车追击,经多方查找,随后在金顶镇箐门村委会石登村将该车查获。当时驾驶员张某某不知去向,车上有9头猪仔。经走访得知驾驶员张某某从云龙县某地购买了9头猪仔拉往兰坪县境内,目前9头猪仔已移交兰坪县农业农村局作无害化处理,张某某的违法行为在进一步调查中。
再次提醒
兰坪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执法人员再次提醒广大生猪及其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禁止县外调运生猪规定没有解除之前,不得到县外调运生猪,要遵纪守法、合法开展生猪调运和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维护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