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城关所接白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移交警情:有人涉嫌非法运输未经检疫生猪,请处理。
经查:当日8时许,湖北籍居民王某驾驶一辆装载15只生猪的小型货车(车牌号码:鄂C*****)从湖北省郧阳区出发前往白河县境内销售,途径白河县城关镇清风村时被正在执勤的白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现场查获,并移交至城关所办理。
经询问:其运输的15只生猪均未经检疫。
当日,民警将查获的未经检疫的生猪全部移交农业执法部门进行无公害化处理。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明知全国进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期间,不准跨省调运未经检疫的生猪的情况下,依然跨省调运未经检疫的生猪。其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未经检疫的猪肉一旦流入市场,会严重影响到市民的食品安全。希望市民在消费的时候一定要认准正规店铺,同时也希望食品经营者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履行好经营者应有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