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云南怒江州兰坪县中排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在克卓村境内发现违规跨区调运生猪车辆,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查处。
经过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和质询,经查实当事人和某某、杨某某用云L***65白色小卡车违规跨区调运生猪7头,约420公斤,该批生猪无调运生猪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无相关动物检疫病检测报告、免疫户口册及免疫标识。
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18】27号)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怒府办电【2018】13号)规定,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和兰坪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开展非洲猪瘟全面排查和严格生猪调运监管工作通知》(兰指办发【2018】3号)规定,对该批7头猪给予没收,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耐心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当前非洲猪瘟防控的严峻形势,执法人员一行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联防联控,对涉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