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5时许,仁寿县动物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批外地生猪被运到仁寿下货。接到举报后,仁寿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立刻组织县农牧局、县公安局、文林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当即依法对这批生猪进行扣押,展开调查取证。
经查,这批生猪共有136头,检疫证明显示该批生猪从江西发往四川大邑县。而实际却运到了仁寿县文林镇中坝社区3组。存在证物不符的情况,属于典型的“洗猪”行为,严重违反了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
根据四川省调运规定和最新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规定,2月16日上午11时30分,仁寿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对该批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