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9月3日发布,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金坝办事处发生生猪非洲猪瘟疫情。截至今日,安徽省已有2市4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9月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金坝办事处某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存栏生猪308头,发病152头,死亡83头。
疫情发生后,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
从8月30日至9月3日,短短5日,安徽省已有2市4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其中,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五星乡、金坝办事处分别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8月29日,安徽省畜牧兽医部门在开展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时,发现芜湖市南陵县某养殖场生猪不明原因死亡。8月30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为非洲猪瘟疫情。该场共存栏生猪459头,截至目前,发病185头,死亡80头。
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
9月2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古泉镇某养殖场存栏生猪285头,死亡40头。
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
9月2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五星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五星乡某养殖场存栏生猪440头,死亡94头。
宣城市宣州区金坝办事处
9月3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金坝办事处某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存栏生猪308头,发病152头,死亡83头。
鉴于当前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我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指示。
国务院部署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防控非洲猪瘟要灭、查、限、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解读说:“消灭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是防控动物疫病的主要措施,也是防控非洲猪瘟的关键手段。围绕这些措施,《通知》中提出的防控措施可简单归纳为‘灭、查、限、禁’。”
《通知》从落实地方动物防疫责任、严格开展疫情处置、加强监测排查、强化重点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市场供应安全、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八个方面,对下一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强化防控措施落实。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说,灭,即快速消灭疫源;查,即全面加强排查监测;限,即限制生猪移动;禁,即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动物疫病防控重在加强防控能力的提升,此次《通知》针对当前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低、基层防疫体系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要求养殖场户要牢固树立生物安全管理意识,落实综合防疫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要持续完善动物防疫体系特别是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升基层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强化生猪调运监管是控制疫情蔓延的重要措施。为落实国办《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在疫情解除封锁前,暂停生猪外调,同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并对生猪产品的调运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