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注射了某种疫苗后就对该疫病的病原微生物产生了特异性的抵抗力,从而使猪不得该种传染病,但疫苗防病是特异性的,是与该疫苗的种类相对应的,一种疫苗只能预防一种疾病。
口蹄疫和猪瘟、伪狂犬病、蓝耳病这些疾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非常大损失,所以预防这些烈性传染病一定要接种疫苗。
一、目标原则
在免疫疫苗之前,要明确接种该疫苗要达到什么目标?
(1)保护胎儿:
后备猪配种前4-8周免疫二次,经产母猪配种前4周免疫,让疫苗抗体保护怀孕全程,如细小、乙脑等。
(2)保护哺乳仔猪:
产前4周跟胎免疫,高水平母源抗体保护哺乳仔猪,如大肠杆菌疫苗和链球苗;
产前40天免疫病毒性腹泻活苗,产前20天免疫病毒腹泻灭活苗,能有效控制病毒性腹泻的发生。
(3)同时保护母猪、胎儿、仔猪:
如伪狂犬、猪瘟及口蹄疫疫苗可普免3-4次/年,使母猪怀孕前期、中期、后期及哺乳各阶段都有较高抗体,达到同时能保护母猪、胎儿、仔猪目标。
普免疫苗要求:安全性要高(毒力小、应激小),对胎儿安全 。
(4)保护仔猪直到出栏:
在母源抗体合格率降到65%-70%时进行首免,首免4周后加强免疫,达到保护育肥猪到出栏的目标,如仔猪免疫猪瘟、伪狂犬病、蓝耳病、圆环病毒病、口蹄疫等疫苗免疫。
(5)保护未发病的同群猪:
如猪瘟、伪狂犬病发病时全群紧急免疫。
实行紧急免疫的疫苗一般要满足3个条件:
迅速产生免疫保护,一般选用弱毒苗,并且加大剂量 ;
安全性高:应激小、毒力弱 ;
同源毒株或交叉保护毒株 。
蓝耳病疫苗毒力较高,产生抗体较慢,不适宜用于紧急免疫,实施紧急免疫可能会造成发病率与死亡率急剧增加。
二、地域性与个性结合原则
不同地区、不同猪场的疾病情况不同,免疫疫苗种类和免疫程序都有很大差异,所以不同猪场免疫程序具有个性化,因地制宜,制定适合自己的猪场的免疫程序。
三、强制性原则
口蹄疫和猪瘟被OIE列为A 类动物疫病,我国列为一类动物疫病,蓝耳病被OIE列为B类动物疫病 ,这些疾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非常大损失,所以预防这些烈性传染病必须按国家要求进行强制免疫。
四、病毒优先原则
(1)基础免疫:
猪瘟、伪狂犬病、口蹄疫的免疫必须放在最优先考虑免疫,因为这些病发生关系到猪场生死存亡。
(2)关键免疫:
因蓝耳病和圆环病毒病引起免疫抑制会导致严重的混合感染,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做好该两病免疫非常关键。
(3)重点免疫:
为了保护胎儿,母猪重点免疫好乙脑和细小病毒苗;
为了预防哺乳仔猪腹泻,产前母猪重点免疫好病毒性腹泻苗;
为了预防育肥猪呼吸道综合征,仔猪重点免疫好肺炎支原体苗。
(4)选择免疫:
链球菌病、猪丹毒、猪肺疫、大肠杆菌病、副猪嗜血杆菌病,可根据猪场具体发病情况进行选择性免疫。
五、经济性原则
圆环病毒病、支原体肺炎、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等病,感染后发病后会严重影响生长速度、耗料增加,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应根据猪场损失情况计算投入产出比,选择合适疫苗进行科学免疫,一般在首次感染前4周或野毒抗体转阳前4周免疫,必要时间隔4周后加强免疫;
试验表明:圆环病毒疫苗试验组比空白对照组料肉比降低0.19,每头猪可多收入76元。
六、季节性原则
有些疾病发生具有季节性,一般在该病流行季节前4周免疫。
(1)蚊虫大量繁殖的夏季前种猪4周(3月份)免疫乙脑苗
(2)高温多湿的夏季(4-9月份)要特别重视链球菌、猪肺疫、猪丹毒免疫。
(3)寒冷冬春季节(10月份到来年4月份)需要加强口蹄疫和病毒性腹泻免疫。采用普免的猪场在每年9月份普免,可考虑在10月份加强1次,尤其强调在来年1月再次加强免疫,否则冷湿天气到来的2-3月份就特别容易发病。
七、阶段性原则
一般在易感染阶段前4周免疫,或在野毒抗体转阳提前4周免疫 ,必要时1个月后要加强免疫,所谓易感染阶段是指大约有5%的猪只出现该病的临床症状时,并检测到该致病原。
八、避免干扰原则
1、为了避免母源抗体干扰,母源抗体合格率下降到65%-70%首免,免疫过早疫苗抗原被母源抗体中和而造成免疫失败,免疫过迟造成免疫保护空白而发病。
(1)稳定的猪场,母猪采用高抗原量的猪瘟苗普免3次/年,仔猪3周龄首免可能会过早,导致6-8周龄仔猪抗体合格率低而发病,建议进行母源抗体检测决定首免。
(2)母猪伪狂犬疫普免4次/年 ,如果在8周龄前接种伪狂犬疫苗,可能造成14-18周龄的中猪抗体水平合格率低,中猪感染伪狂犬病毒,导致咳嗽、喘气严重,需要根据检测决定首免。
2、避免疫苗之间干扰:
接种两种疫苗一般间隔1周,接种蓝耳病弱毒疫苗后最好间隔2周以上 。
3、避免疾病对疫苗的干扰:
发病或亚健康状态,容易干扰疫苗免疫效果。
4、避免在长途运输后、断奶、转群、去势、换料、气候突变时免疫 。
如有的猪场在断奶时为了减少捉猪次数而在此时接种猪瘟苗,往往影响免疫效果。
5、避免药物干扰。
接种活菌疫苗前后1周,禁用抗生素;
接种弱毒疫苗前后1周,禁用抗病毒药物;
接种疫苗前后1周,尽量避免使用免疫抑制类药物,如氟苯尼考、磺胺类、地米等。
九、安全性原则
建议首次应用新厂家、新品种疫苗,甚至不同批次的疫苗,最好进行先小群试验,确定安全后再大群使用。有的疫苗接种后会出现免疫副反应,如厌食、发烧、甚至出现倒地痉孪、瘫痪、休克、流产、暴发疫病,大批死亡。
猪群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易出现副反应:一是猪群在疾病潜伏、发病状态或弱仔,怀孕母猪处于怀孕早期或重胎期,要尽可能避开这些阶段接种疫苗;二是疫苗毒株毒力强(如高致病性蓝耳苗免疫剂量过大),疫苗保存不当而破乳,疫苗过期变质 ,免疫时应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十、免疫检测原则
免疫监测既是科学制定免疫程序的重要依据,也是监测免疫是否成功的依据。
免疫后1个月监测疫苗免疫是否成功 , 免疫后3-4个月监测抗体保持维持时间,重点强调三大主要带毒潜伏群体种公猪、后备猪和育肥猪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