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3 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省灌南县设立子公司从事生猪屠宰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称,公司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猪屠宰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上述地区设立子公司。
牧原股份称,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猪屠宰业务是着眼于公司业务布局的完善和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是根据行业形势的变化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考虑,是公司由养殖环节向下游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而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实施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资料显示,该子公司业务主要是生猪收购、屠宰;分割肉产品加工、定制肉产品加工;肉产品开发、销售;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速冻肉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畜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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