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了第75号公告,公示了20家饲料生产企业被评定为《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省级示范企业(有效期三年)。
公告指出,根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2018年,山东省继续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和省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据悉,经过企业申报、专家现场检查评审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审核,共有20家饲料生产企业被评定为《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省级示范企业(有效期三年)。公告还敦促各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发挥行业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山东省饲料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