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合肥市完善出台“强农九条”政策,对蔬菜设施栽培、新建及改扩建规模猪场、渔业规模化养殖、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早在5月26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推进生猪等养殖业稳增长促增收十条措施通知,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成投产的规模猪场,2023年累计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含1万头)的单体规模猪场给予奖励,每场奖励100万元。
猪价持续低迷9个月,官方商量调减产能,地方鼓励新建扩建,去产能何时是个头?猪价何时能上涨平稳在合理利润区间,如何保证曾为“稳产保供”作出贡献的养殖场(户)利益?
合肥“强农九条”政策对新建及改扩建规模猪场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9月5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获悉,近年来,全市实施多举措支持蔬菜大棚、畜禽基地、稻渔基地、智能农牧渔场等设施农业建设发展。
2020年-2022年期间,合肥市投入3.4亿元,支持479家农业企业新建、改扩建粮食蔬菜基地、畜禽基地、稻渔基地、农事服务中心等,按照投资额给予最高2000万元财政奖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超11亿元。投入6000万元,按照当年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贴息,先后支持1311家农业企业融资54亿元。
2023年,合肥市完善出台“强农九条”政策,继续对蔬菜设施栽培、新建及改扩建规模猪场、渔业规模化养殖、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湖北:单场出栏商品猪≥1万头,奖励100万元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5月26日发布《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生猪等养殖业稳增长促增收十条措施的通知》。
一、开展生猪养殖扩能增量综合奖补。对全省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登记备案、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成投产的规模猪场(投产时间以首次出具的产地检疫证明为准),2023年累计出栏商品肥猪1万头以上(含1万头)的单体规模猪场给予奖励,每场奖励100万元。列入统计范围的商品肥猪需具备动物产地检疫B证,且用途为屠宰,并进入省内定点屠宰场。
二、鼓励规模猪场新增种猪。对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登记备案的设计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存栏20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外引种猪给予奖励,每头种猪奖补80元。种猪奖补以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实际引种数量据实结算。
由于这两年母猪繁殖性能和出栏体重都得到提升,自去年12月至8月猪价已经持续低迷9个月,势有持续态势,不理整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因此,以往只从能繁母猪数量上定产能显然不再不适用。
农业农村部新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能繁母猪存栏量调减200万头,从原先的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最低调整到3500万头。
8月16日~17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第二届生猪产业峰会并讲话,号召企业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诚信守法,传导行业的正能量。一要引领高质量发展,二是要配合产能调控,三要带头维护健康的市场,四要积极帮养带养,引领带动整个行业发展。
显然,目前产能已经过剩。
在产能去化大背景下,农业农村部也拟对能繁母猪保有量进行调整,主管部门领导也多次呼吁企业去产能,在此情况下,地方政府却给予新建改扩建规模场高额补贴,那么当前养殖场(户)的利益如何才能得到保证?产能去化效果如何得到保障?显然,相关部门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需要更多从行业实际出发,不断进行调试和优化,确保养猪行业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