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附近的市场物价上涨严重,平常的猪肉价格在18元一斤,但9月2日去购买猪肉发现25元以上一斤,希望部门协调处理。”9月3日上午10时,接到市民陈女士的投诉派件后,成都市大邑县市场监管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猪肉价格进行检查。
到达陈女士投诉的生鲜门店后,执法人员亮证并向店铺老板说明来意,要求出具相关进货票据和检疫证明。
“不同部位的猪肉价格不同,平均20元/斤,排骨、猪蹄价格高点,大概在25元/斤,这几天由于人工和进货价格上涨,每斤大概涨了3元,这是今天的进货票据和检疫证明。”该店老板拿出相关票证,并向执法人员解释了价格上涨的原因,同时也承认自己没有及时对外公示猪肉价格。
“你没有明码标价导致消费者认为猪肉价格上涨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规定,责令你立即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解。”执法人员对该店提出了整改意见。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该小区周边几家生鲜店铺猪肉价格进行检查,并发放了《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告诫函》,提醒商家守法诚信经营,不能“借疫”抬高物价。
上午11时,执法人员拨通了陈女士的电话,向她详细反馈了执法过程和处理结果。“虽然我不记得在哪家店询问的价格,但是你们对附近几家生鲜店的猪肉价格都进行了调查,你们工作真是认真负责,我很满意调查结果。你们辛苦了,非常感谢你们。”陈女士满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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