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注]本文也是《应当站在政治的高度鼓励和支持中小养殖户发展》一文的第二篇,依然从政治的高度阐述中小养殖户存在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二、规模根本不是问题,效率才是问题
我们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养殖户发展,但并不意味着鼓励落后。而是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养殖户走特色和效率效率之路。
我曾经在某大学带课一年,讲《畜牧业经济与管理》,较深入、系统地研究过规模与效率的课题。从今天的行业实践来看,规模只是影响成本(效率)的因素之一,而非绝对。真正影响成本的是“种、料、环、管、防”五个环节。我们看到大量的例证,是很多规模猪场的成本远远高于中小养殖户。
有的人会说中小养殖户有很多成本没有计算在内,所以,是“看起来”成本低。这一点我不敢认同:事实上是很多懂技术、善管理、勤奋的养殖户就是把所有成本都计算在内,还是比很多的规模猪场成本要低。仅仅一个责任心,就让很多规模猪场的管理者棘手。而在中小养殖户当中,责任心从来不是问题。问题是观念、技术和资金,这些都是可以改善和解决的,也恰恰是有关部门应该主动去做的。
我们看到很多企业在搞合作养殖,从实践来看,很多参与合作养殖的农户效率很高,成本很低。这说明什么?当观念、技术和资金问题解决了,小规模的农户照样可以发挥很大的价值。这也是我非常看好合作养殖前景的原因之一。
合作养殖的本质是分享和互补,其成败的关键在于赋能。当然,搞合作养殖失败的企业也很多,主要原因是一方只提供了合作的机会和模式,却没有“赋能”的能力。这种企业比比皆是。自己的能力不足,养的规模越大,负担越重,亏损越多。
当今,中国最大的养猪企业是温氏,年出栏量高达近2000万头,而温氏也是合作养殖模式的典范。如果我们认可温氏是成功的,合作养殖也是一种很好的形式,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认为小规模养殖是值得存在的,是能发挥价值的。
我认为,中小养殖户的存在,除了经济上的价值外,还有可以发挥更多的社会价值、环保价值。对于一个人口数量庞大的国家来说,社会中每一个个体能够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当然,我也并不反对发展规模养殖,但发展规模养殖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让中小养殖户消失。
在中国的经济成分中,有国(央)企,也有民营和个体。国(央)企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因为它在很多时候承担了国家战略、基础建设和经济安全与稳定的责任。但同样,中国的经济活力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密不可分。
按照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冉万祥的说法:“现在我国的民营企业近2500万户,它的作用和贡献可以用五个数字来概括,就是“56789”,“5”就是民营企业对国家的税收贡献超过50%。“6”就是国内民营企业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对外直接投资均超过60%。“7”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了70%。“8”就是城镇就业超过80%。“9”就是民营企业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达到了90%。”
从这些数据来看,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规模很小,但对国家的贡献丝毫不小。最近,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专门回信鼓励民营企业安心发展,是给民营企业吃定心丸。同样,在中国,规模养殖和中小养殖户的并存类似与国企和民营企业的并存,不是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而是如何共同进步、升级和良性发展的问题。
所以,片面的认为“规模产生经济”是个误区,尤其是畜牧业,当规模大到一定的程度,生物安全、粪污处理、管理效率、用工等方面就会面临问题,会带来巨大的压力。而且,如果从政治的高度去权衡,除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中小养殖户解决了千万级的就业岗位,这同样是巨大的价值。
当然,养殖业的的个体养殖规模也不宜太小。未来,养殖业的主流是走向机械化、物联网化和智能化,如果规模太小,很多新的设备和养殖模式无法得到应用。所以,目前的中小养殖户也应当在提升养殖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其实,很多有识之士都认为:在中国,可能100-500头母猪猪场的规模比较适合中国国情。
事实上,这几年国家对规模猪场的支持更多,无论是补贴还是其它相关政策,中小养殖户几乎没得到什么支持和补贴,反而在环保和疫情的压力下,很多地方的管理部门在给他们施加压力,或干脆借机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清场。
后面,对于ZF管理部门来说,更应当引导、支持中小养殖户走向适度规模化,在这方面更应当有所作为。合作养殖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大企业占据主导权,也获得了最大一块利益(当然,也承担了更多的风险),但通过这种方式,我们看到了对中小养殖户赋能所产生的巨大效益。如果真的是从民生的角度来考虑,有关部门也应该思考如何从资金、用地、赋能、补贴四个方面对中小养殖户进行支持了。
当然,支持不代表保护落后,而是要鼓励和支持产业升级、效率提升。那些实在不具备最基本条件、思维观念落后,又不愿意进步的,仍然要让市场淘汰他们,只有这样,才是充分平衡社会、行业、个体、市场四者之间诉求和矛盾的最优选择。